.

永泰县文体旅游局郑重提醒您守住钱袋子,护

俗话说得好,天上不会掉馅饼

但在高回报

花样百出的非法承诺下

总有些人禁不住诱惑

掉进了一夜暴富的陷阱里

小编再三提醒大家

要珍惜自己的血汗钱啊!

小编带您了解

非法集资常见“套路”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群众急于投资获利的心理,打着各种响应国家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等旗号,采取民间担保、投资理财、投资咨询、资产管理、私募资金、消费返利、养老服务等形式,编造各种投资名目,以高利息、高回报、低风险为诱饵,在公开媒体发布虚假广告、在街头巷尾散发传单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也有的通过亲戚朋友“口口相传”、“熟人介绍”的方式,误导欺骗群众。非法吸收甚至诈骗公众资金,使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扰乱了市场金融秩序,引发社会风险。非法集资常见类型

1.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例如,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养老服务为名进行非法集资。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委托投资、委托理财进行非法集资。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2.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例如,通过出售其份额并承诺售后返租、售后回购、定期返利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3.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例如,利用地下钱庄进行集资活动。

4.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例如,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6.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7.利用果园、庄园、养老地产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例如,假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养老公寓投资、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8.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9.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1.假冒民营银行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

12.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非法集资。

13.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等信息,诱骗群众投资。

14.以“养老”的旗号,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

15.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非法集资。

16.假借P2P网络借贷平台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犯罪手段详解

1.承诺高额回报

承诺高额回报,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暴利引诱,是所有诈骗犯罪分子欺骗群众的手段。不法分子为吸引更多的群众,往往许诺投资者以奖励、积分返利等形式给予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开始是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用后集资人的钱兑现先前的本息,等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

2.编造虚假项目

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一步步将群众骗入泥潭。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以种植螺旋藻、冬虫夏草,养殖蚂蚁、黑豚鼠、梅花鹿再回收等名义,骗取群众资金;有的以开发所谓高新技术产品为名吸收公众存款;有的编造植树造林、集资建房等虚假项目,骗取群众“投资入股”;有的以商铺返租等方式,承诺高额固定收益,吸收公众存款;不具有提供养老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提供养老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养老服务为名收取会员费、“保证金”,以投资“养老公寓”“养老院”等名义吸收资金。

3.混淆理财概念

混淆投资理财概念,让群众在眼花缭乱的新名词前失去判断。不法分子有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名词迷惑群众,假称新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有的利用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的经营方式,欺骗群众投资。

4.虚假宣传造势

以虚假宣传造势,用合法的外衣或名人效应骗取群众的信任。为给犯罪活动披上合法外衣,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办理完备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以掩盖其非法目的,而无实际经营或投资项目。这些公司采取在豪华写字楼租赁办公地点,聘请名人作广告等加大宣传,骗取群众信任。

5.虚拟空间犯罪

利用网络,通过虚拟空间实施犯罪、逃避打击。不法分子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发展会员一般用代号或网名。有的还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


转载请注明:http://www.abachildren.com/sstx/758.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