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1月1日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10月27日发布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闽金罚决字〔〕13号)显示,中国工商银行永泰县支行因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贷前调查未尽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对其罚款人民币30万元。处罚决定日期年10月19日。
(编辑:王成亮实习编辑:邱素珍)
转载请注明:http://www.abachildren.com/sstx/6443.html
地址: 联系电话: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