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永泰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重要论述等,结合“八五”普法工作,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扎实推进精准法治宣传教育,助推法治永泰建设。
01
以制度为指引,常抓不懈
高度重视开展精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年初将法治宣传教育、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永泰法院贯彻“两两三规划”实施纲要销账清单》,拟定《“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与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司法改革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制定《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关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导思想,设定七大类27项目标任务,确定牵头部门、责任时限,按照方案、实施意见序时长效推进。
02
定主题见成效,创新推进
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创新推出部门挂钩“点单”普法工作机制,并作为县处级领导“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项目强力推进。制定实施方案,确定法治宣传联络员,发放“便民服务卡”份,全院13个部门对接挂钩21个乡镇提供“点对点”“菜单式”普法与司法服务26场,印发民法典等宣传材料多份。
突出生态司法品牌带动,加强法治文明宣传,融合世遗大会契机,召开“唤醒古韵守护文遗”新闻发布会,“生态司法+古庄寨”保护工作成效在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福建日报等刊发28篇次,引起热烈反响,有效促进提高群众保护自然和文化遗产的法治意识。充分发挥三个人民法庭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前沿阵地作用,制定《关于打造高品质司法服务“第一平台”促进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以巡回审判、田间法庭等形式大力推进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助力法治乡村建设。
03
融宣教于司法,精准到位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院诉前调解、立案、审判、执行、判后答疑等每个环节,把案(事)件依法处理的过程变成普法公开课。设立“永泰县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强化以案释法,法治进校园,以法治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在涉林犯罪案件中持续推进“补种复绿”机制落实,回访、督促案件当事人在涉案山场补种杉木苗并设置警示牌。积极响应省法院“八闽护薪”专项执行行动,出台“护薪”行动工作机制,积极营造浓厚的“根治欠薪”法治宣传氛围。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判决拒执罪5件5人,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人次,发布“失信曝光台”3期、“执行悬赏令”3期。结合文书送达、志愿服务、“3·15”“6·26”“八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宣传,常态化开展法律“六进”场。扩大庭审直播数量,实现应播尽播,今年来直播庭审场,观众量71.8万人次,赖某某涉黑案件审理期间日观看量超10万。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