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福州市第二看守所
永泰法院经审理查明
年以来,林某锋、张某锋先后纠集刑满释放人员、社会闲散人员等,以张某锋位于永泰县的某茶酒会所为据点,长期有组织地实施开设赌场、非法放贷、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聚众斗殴、妨害作证等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永泰县城乡和邻近地区的社会生活、经济秩序,形成了黑社会性质组织。
林某锋、张某锋等21名被告人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开设赌场、敲诈勒索、虚假诉讼、强迫交易、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聚众斗殴、窝藏、妨害作证等十一项罪名。永泰法院数罪并罚,依法判处被告人林某锋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没收财产人民币三十万元;判处被告人张某锋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五千元,没收财产人民币三十万元;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一个月至一年不等。
来源:永泰法院福建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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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扫黑除恶
最高21年!永泰法院“三地连线”宣判一起涉黑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