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3月14日,永泰地产有限公司发布年盈利警告。
观点新媒体获悉,永泰地产旗下投资物业公平价值截至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不利变动总额可能是截至年12月31日止年度所汇报金额52,万港元的两倍以上。
另外,截至年12月31日止年度合营企业投资物业公平价值出现不利变动,永泰地产的应占合营企业业绩可能录得亏损约5,万港元,与此相比,截至年12月31日止年度则为溢利24,万港元。
公告显示,财年或录得亏损,对比截至财年录得永泰地产股东应占溢利85,万港元。年录得的溢利85,万港元,包括合营企业于年向永泰地产提供实物分派录得的一次性估值收益47,万港元。若撇除该一次性估值收益,于财年,永泰地产股东应占溢利为38,万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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