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告机关
遂溪县自然资源局
二、公告时间
年2月28日
三、公告内容
.调整原因遂溪县遂城镇西溪村新农村建设项目用地面积为2.72公顷(约40.亩),其规划用地类型不符合遂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则(-年),需通过编制规划修改方案,调整该项目用地的土地规划用途。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的通知》等文件,我局组织编制了《湛江市遂溪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遂溪县遂城镇西溪村新农村建设项目)》,局部调整遂溪县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
2.调整地块情况落实规模地块涉及个地块(LS0),地块位于遂溪县遂城镇西溪村,面积为2.72公顷。现将该地块的规划用途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划为土地用途分区的村镇建设用地区,并划入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的允许建设区范围内。3.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本方案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影响遂溪县耕地保有量责任目标的实现,也不会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及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各项指标产生影响。四、预留规模落实图件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五、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
批准机关:遂溪县自然资源局批准时间:年2月24日遂溪县自然资源局
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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